摘要
古村落是具有历史和文化价值的宝贵财富,随着城镇化的加快,古村落面临着消亡的悲惨局面。对其加以保护显得尤为重要。现实社会中关于需要保护的古村落主要有现存相对较好的和濒临破灭的两种,这两种古村落在传统的保护模式流于形式的情况下,不能真正实现其保护与利用并举的效果。借鉴公共地役权理论可以在古村落保护方面构建全新的有效模式。
出处
《福州党校学报》
2014年第6期46-49,共4页
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
基金
江苏省2014年度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古村落保护法律制度问题研究"(项目编号:KYLX_117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