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文(建标[2014]1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的领导,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和考核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