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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于明年1月1日实施 9月14日,《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经省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共26条,明确以供定需、促进地下水采补平衡等5项原则,设立取水许可区域限批等6项制度,规定政府对用水总量控制负总责,把水资源论证作为取水许可前置条件,要求未获得取水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立项。这是我国目前出台的第一部有关用水总量控制的地方政府规章。
出处 《水政水资源》 2010年第6期71-71,共1页 Water Administration & Water Resources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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