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计划的实施,考虑到其保障范围、人们的收入水平差距以及参与人是否还参与了企业年金计划等方面,存在社会公平的问题。本文借鉴德国个人养老保险计划和美国的IRAs计划,提出将企业年金和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合起来,给予一个总的税收优惠额度,并对低收入人群给予补贴,鼓励其加入个人养老保险计划。
出处
《西南金融》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36-39,共4页
Southwest Fina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欠费逃费问题的制度反思和监管研究"(编号:10BGL070)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的阶段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