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已将电子数据规定为一种新的证据种类,随着计算机技术的迅猛发展和网络的飞速延伸,在税务检查取证中涉及的电子数据也越来越多,电子数据所具有的信息技术特性,使税务检查取证工作一方面更为便捷、直观和精确,另一方面也对税务检查取证提出了人员专业性、取证及时性、信息全面性和安全性等要求。由于立法的缺失和税务干部缺乏应有的技能和准备不足,税务检查取证工作正面临种种挑战。
出处
《中国管理信息化》
2014年第22期89-90,共2页
China Management Informatio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