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遗体组织捐献活动中,捐献志愿者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我国目前捐献志愿者力量薄弱,难以承受"推进遗体捐献任务之重",其重要原因之一在于政府的激励措施不到位,甚至缺乏激励。激励理论的原理认为,应该根据不同的被激励主体和被激励主体的不同需求来确立激励方式和激励机制。机会利益激励是指同等条件下给予被激励者就业、职位、升学等方面优先的机会的激励方式。遗体组织捐献志愿者属于第三部类的社会非营利性组织,其最大的需求不在于精神鼓励和物质金钱,而是获得与其工作相关的机会利益,因此对其应该采取机会利益激励为主,辅之以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的方式。从理论基础、现实需要以及国内外的实践来看,给予遗体捐献志愿者以机会利益激励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
出处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1期82-84,89,共4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武汉市红十字会委托项目"武汉市捐献遗体组织利用研究"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