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法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法律。适合中国国情且能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权利使其具备了强大的生命力,所以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完善贯彻执行的措施。新疆的民族区域自治在贯彻实施上存在着以下问题:未出台自治区自治条例;现有自治州、自治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没有突出经济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的宣传不到位;非自治民族利益保护以及民族区域自治的监督机制不完善等。因此,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充分利用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更好地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在稳定新疆中的作用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出处
《黑龙江民族丛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5期37-42,共6页
Heilongjiang National Series
基金
新疆自治区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非传统安全与边疆民族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度重点项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发展完善与边疆非传统安全治理研究"(090113B04)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