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指出:信息技术课程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的。信息技术课程不仅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信息技术技能,促其形成个性化发展,还能使学生学会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交流与合作,拓展视野,勇于创新,提高思维与决策水平,形成解决实际问题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明确信息社会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伦理与法规,形成与信息社会相适应的价值观与责任感,为其适应未来学习型社会提供必要保证。教学实践证明,各学段、各单元、各课时的教学目标,须根据学生心智发展水平和不同年龄阶段的知识经验和情感需求制定阶段教学目标.充分考虑学生起点水平及个性方面的差异。强调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和自我设计。提倡通过课程内容的合理延伸或拓展,充分挖掘学生的潜力,实现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出处
《实验教学与仪器》
2014年第10期43-44,共2页
Experiment Teaching and Apparat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