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优先股的本质是一种财产权利优先、决策表决权利受限的股权工具。2013年底,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工作,证监会随后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国家试点政策的范围选取充分考虑了企业实际,对优先股股东的各项权利给予了充分保护,并且区分不同发行方式设置了不同要求。发行优先股作为金融和资本市场领域的先期改革措施,能够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带来积极影响:有利于国有企业优化产权结构,为国有股权平稳退出提供了路径通道,有利于国有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加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监督。
出处
《现代商业》
2014年第23期169-170,共2页
Modern Busin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