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面对我国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本文根据环境保护税的理论基础和发展历史,提出了我国开征环境保护税的必要性,并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了征收环境保护税应遵守的原则。在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的选择上,本文创新性地提出了"采用企业购进生产用原材料、能源中所含可致污染的物质多少作为计税依据"。此外,针对我国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频发的事实,开创性地提出开征突发环境事件税,作为对环境保护税的有益补充,形成环境保护税和突发环境事件税相结合,日常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理并重的环境保护税收体系。
出处
《特区经济》
2014年第9期194-195,共2页
Special Zon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