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少数民族领导人谈民族区域自治(一九五六年九月——一九八四年五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胜利地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是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学说解决民族问题的重要办法,这是经过许多历史经验包括全国解放后几年来的经验所证明了的。因此,这个经验以法律的形式,被肯定在宪法中。解放以后中国民族问题的提法上增加了新的内容,现在民族的问题,不是消灭民族压迫和争取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的问题(这个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就已得到了解决),而是巩固各民族互相合作和团结,切实实现各民族事实上的平等的问题了。
作者 赛福鼎
出处 《党的文献》 CSSCI 1991年第2期3-4,共2页 Literature of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