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也称为第三部门、公益组织、非营利组织等,是指除政府部门、企业组织之外的,以非营利为目的、从事公益事业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组织,包括各类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是社会转型的必然要求。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9期14-17,共4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