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用艺术作品1具备我国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的构成要件,在我国应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对此理论界和实务界已基本达成共识。目前关于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存在争议的主要有两个问题:一是实用艺术作品在我国应作为何种作品类型受到保护,二是如何判断一件物品是否为实用艺术作品。著作权法应该将实用艺术作品列为一种独立的作品类型,并尽快在立法上明确实用艺术作品的判断标准。
出处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8期19-24,共6页
Journal of Changchu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