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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领“隐婚”入职,不诚信可否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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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问:我公司有一女职员,她在入职前就已有了3个月身孕,但是在婚姻状况一栏填写了“未婚”,签订劳动合同后,她刚转正一个月就被公司发现了。因为诚信问题,公司想解雇她,请问:公司是否可以这样做?答:因为劳动者的行为不属于《劳动合同法》中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用人单位不能擅自解除劳动合同。
出处 《伴侣》 2014年第7期33-33,共1页 Compa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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