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否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至关重要。广东省一直在推动创新突发事件现场应急指挥机制上下功夫、探路子,在全国率先将建立突发事件现场指挥机制写进地方性法规,确保有法可依。2010年6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现场指挥官制度。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设立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14年第6期57-58,共2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