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价值在于淡化犯罪标签并平衡人权保障与国家秩序之间的关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规定过于原则化,导致该制度可操作性不强,有必要以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核心解读相关术语。目前该制度在运行中存在信息难以封锁、法律规定及有关制度之间相互矛盾的问题。鉴于此,未来立法有必要以完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处理保密程序等外围制度为中心,理顺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其他法律规定之间的关系,完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监督与救济程序,构建弹性、递进式的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出处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34-40,共7页
Journal of China Youth College for Political Sciences
基金
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2013年度课题"刑事一体化视野下未成年人犯罪出罪程序研究"(课题编号:FZFK13-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