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徽州现存大量的宗族“族会”文书中 ,有许多关于其会社产业的处置文书 ,从其产业的处置过程、交易方式及族会产业经营状况等方面的记载 ,大体上可以看出传统中国农村中宗族会社组织的产业经营活动及其经营性质、产业走向 ,已具备近代企业经营的要素。正因为如此 ,对于徽州契约文书中“族会”产权关系问题的研究 ,对于今天深入认识传统中国农村社会的解体、转型过程中会社产业结构的演变及其与“法”的关系诸问题 ,提供了较为翔实的依据。本文从产权关系形成的“法”的角度 ,重点分析宗族族会产权关系的形成过程及其基本制度 ,并集中讨论不同族会产业的处置程序和基本制度及由之而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等问题。
出处
《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CSSCI
2002年第2期34-40,共7页
Journal of Chinese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