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中期以来,西方学者就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表了两种谬见:一是"异端"论,即认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异端";二是"复制"论,即认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只是"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复制品"。二者都否定了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国特性的合法性。其实,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特性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为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根据。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中国特性的合法性,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根本性质、对待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应有态度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理论目标所决定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之所以具有中国特性,最为根本的原因就在于它是中国道路的哲学表达。
出处
《马克思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2期74-83,共10页
Studies on Marxis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研究”(18AZX00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专项任务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18JF134)
武汉大学自主科研项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哲学基础研究”(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