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增值税是现代化税制,是中国第一大税种。但增值税推行带来的法律风险也不容忽视,其累退性、占用现金流、征管成本高等原始制度缺陷一直带来理论上争议。增值税是否符合法律正义,能否接受法律正义的检验?通过引进拉德布鲁赫公式、消费能力、中立性原则以及税率结构等理论上分析,说明增值税仍然是一种优良税制,可以逐步达到正义标准。正值我国进行增值税立法之际,以法律正义理论为指引,全面反思增值税制的问题点,廓清增值税的科学本质与固有瑕疵,现在是一次机会。
出处
《中国法律评论》
2018年第6期35-44,共10页
China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