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关税收新政后,跨境进口零售电商从集货模式、引流模式、营销模式、物流模式四个方面对其运作模式进行调整。跨境零售电商模式在进一步创新与发展中存在着税率升降影响商品定价、跨境020线下体验店引流受限制、跨境"货物"与"物品"属性难区分影响物流效率等问题。政府部门及电商企业应共同促进跨境进口零售电商模式的创新与发展,建议采取"闪购+免税+包邮"模式优化平台定价、适度扶持跨境O2O线下体验店、对货物和物品按统一税则征税以及建立实时查询机制的对策。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11期129-134,共6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