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市从1984年开始,逐步对全市8000万元左右的集体提留资金实行了统管,作为农经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并规定了'集体提留上榜月'、'预算审批月'、'集体提留合同月'、'集体提留审计月'等,把集体提留资金的管理纳入了系统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收到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统一管理口径,加强管理力量。1984年以前,农村集体提留资金存在着提留难兑现、管理多部门、使用效益低。
出处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
1991年第3期37-38,共2页
Management and Administration on Rural Coopera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