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推行阳光作业是实施“两权”监督的有效途径—关于忻州市地税局规范完善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制约机制的调查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地税部门行政执法的过程主要是行使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以下简称“两权”)的过程。因此,就地税部门而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和核心内容就应该是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在运行过程中的监督和制约。几年来,忻州市地方税务局着力推行阳光操作,实施“两权”监督的做法,进一步证明强化“两权”监督,既是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地税局对税务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又是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政方针在地税系统的具体实践。
出处 《税收研究资料》 2001年第10期23-26,共4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