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役军人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制度,因制度缺陷以及制度与现实之间的矛盾,难以有效解决军人患大病时的医疗费用筹措问题,从而影响军人合法权益的保障。文章在分析短期内公费医疗制度不会被替代的理性预期下,提出构建军人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以弥补其不足之处,并设想,保险费由国家与个人共同负担。根据被保险人的不同风险状况,采取不同的保险待遇,且保险水平高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同时,文章对“大病”的内涵、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身份限制、保险基金的筹集、保险金给付与保险关系的变化等制度要件作了探讨。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2001年第10期57-60,共4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