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与法的关系问题,是行政法的核心问题。本文对行政与法关系的演变进行了分析,对行政与法关系的定位进行了探讨。提出行政与法不应是消极对抗的关系,而应是积极合作、良性互动的关系。法与行政不应该成为敌人,而应该成为朋友,法律能够和应该做的贡献应是创造而不是破坏;行政在运作过程中,应该守法与自律,在“法律空白”地带和法律有漏洞之处,行政要兼顾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要以实现公益和私益的最大化为宗旨发挥其能动作用,并推动法律向健全和完善的方向发展。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01年第6期36-42,共7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