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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电子邮件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从全国首例电子邮件为定案证据案谈起 被引量:11

Can E-mail be used as evidence in lawsui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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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梅
机构地区 华东政法学院
出处 《华东政法学院学报》 2001年第3期75-78,共4页 Journal of The East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s and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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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3

  • 1全国首例电子邮件作为定案根据案[J].新民周刊,2000,(49):29-29. 被引量:3
  • 2常怡主编,吴明童,田平安副主编..民事诉讼法学 修订版[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474.
  • 3黄茂荣.《法学方法与现代民法》,国立台湾大学法律学系法学丛书编辑委员会,1993年出版,第7—8页. 被引量:4

共引文献5

同被引文献108

引证文献11

二级引证文献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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