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1年4月,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将查处银行、证券、保险机构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活动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就此做出部署,要求从十个方面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在业务经营中,我们认为应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产品转型——从产品雷同化、单一化向产品个性化、多样化转化我国保险业已有50多年的历史,产险公司的险种多达百余种,但真正形成规模、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的寥寥无几,各家保险公司的险种基本同出一辙,几乎没有一家公司有自己独树一帜、有品牌效应的产品,在保险市场日趋竞争激烈的今天,各家保险公司的竞争焦点仍集中在车险、企财险。
出处
《河北金融》
2001年第7期10-1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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