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并明确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税务行政作为我国政府机关行政的重要单元,在其实现税收职能,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面,经历过较长的新旧磨合过程.现行的<税务行政复议规则>是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行政复议条例>制定并于1993年11月6日执行的.1994年税制改革后,各地又出现许多新的税务争议,要很好地解决这些新旧税务问题,逐步实现依法税务行政,急需一套独立和高效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笔者针对新的<行政复议法>对税务行政复议的影响及存在的问题作一些探讨.
出处
《常州工学院学报》
2001年第1期33-36,共4页
Journal of Changzhou Institute of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