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互聯網金融亟待法治化規範 被引量:4

The Internet Finance Needs Regulation under the Rule of Law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互联网金融不是法外之地 建设法治国家已经成为当代国家治理的共识,亚里士多德曾说过,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良好的法律。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的条件下,相比清理、修订和制定等立法工作,当下对於公民、企业和政府部门,更要重视和强调‘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即遵守和执行现行的法律。
出处 《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2014年第3期11-13,68-72,共8页 China Law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23

引证文献4

二级引证文献1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