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实地调查广东省江门市四个历史文化名村,发现实施中的保护规划与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现实要求不尽协调,存在类型划分不完备、范围区划不适当、保护措施不适用等问题。基于农村历史文化资源与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现实性特征,从保护文化遗产与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辩证关系的角度,提出设立动态的规划编制和实施反馈机制,建立以村落发展为核心的保护规划编制与实施技术,促进农村文化资源与村镇建设的协调发展。
出处
《小城镇建设》
2014年第4期91-95,共5页
DEVELOPMENT OF SMALL CITIES & TOWNS
基金
江门市科技计划社会发展类项目<江门市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实效研究">(201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