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三位一体"是农业经济体制发展的重大创新,为避免因实施"三位一体"而形成"一体"的"超级部门",可将"三位一体"首先在最基层的村级层面展开,形成倒逼机制,然后,自下而上。基于村级层面难以开展农信社的存贷款业务(尤其是小额存贷款)的实际情况,因此,亟需一个新的微型金融组织来代替信用社在"三位一体"新型农村体制中的职能。农村资金互助会的设立弥补了村级层面中金融组织的空白,成为建立"三位一体"必要环节。但农村资金互助会面临着严重的融资困难的问题,为发展村镇级的"三位一体"农协,必须优先建立并完善资金互助会这一内生性的农村微型金融组织,为此,必须给予资金互助会一定的融资权,发挥资金互助会自身的"亲民"优势,采取新型的融资方式,使得这种农村微型金融组织,扎根泥土,开花结果。
出处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期28-33,2,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1AJY00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1203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