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拉萨条约》几乎将西藏分裂出去,严重损害了中国主权。因此,清政府提高了警惕,在之后中英西藏问题交涉时竭力挽回主权。在围绕《续订藏印条约》的交涉中,清廷积极争取主国、代藏赔款、三年内将赔款全部偿清、修改《拉萨条约》第九款有关内容等,且取得了积极效果。虽然清廷有将《拉萨条约》附入新约的错误之举,但这是当时客观形势所迫。总体而言,此时清政府在中英西藏交涉中争取主权的政策值得肯定,没有让英国将西藏从中国分裂出去。
出处
《理论观察》
2014年第6期94-97,共4页
Theoretic Observ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