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4年,巴塞尔委员会首次将操作风险管理纳入全球银行业监管要求,自此操作风险管理逐步得到金融机构的重视。操作风险管理难度较高,我国信托公司操作风险管理面临较大挑战。从实践上看,我国信托公司基本建立起了操作风险管理框架,处于操作风险管理的初级阶段,具体管理措施包括明确管理职能、强化"三道防线"的职责,完善内控体系,提高信息系统建设水平。然而,与国际先进经验相比,我国信托公司还需要在操作风险文化、管理工具应用、操作风险与业务发展互动等方面做更多工作。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期103-108,共6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