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各类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重庆市消防条例》和《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定。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7期8-14,共7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