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比较利培酮与奋乃静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以及不良反应。方法选择2012年6月至2013年2月门诊和住院精神分裂症患者60例,将其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各30例。研究组给予利培酮治疗,对照组给予奋乃静治疗,两组疗程均为6周。分别于治疗前,治疗2、4、6周末采用阳性和阴性症状量表(PANSS)及不良反应量表(TESS)进行疗效评定。结果按照PANSS减分率规定标准评定两组疗效,研究组显效率为83.33%(25/30),对照组为80.00%(24/30),两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但TESS评定结果显示,研究组不良反应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利培酮治疗精神分裂症有明确疗效,与奋乃静相当;对阴性症状的改善大于奋乃静,而且不良反应低于奋乃静,患者用药依从性好,适合作为精神分裂症一线药物选用。
出处
《现代医药卫生》
2014年第11期1696-1697,共2页
Journal of Modern Medicine & Heal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