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形成的公务接待已经形成了一种习惯势力,我国目前的公务接待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礼尚往来的那种接待,它实际上已经“变味”。正日渐被视为“消极腐败”,而且这种腐败具有普遍性和复杂性的特征。事实上,“变味”的公务接待已严重伤害了人民公仆的形象。鉴于此,有许多学者纷纷质疑公务接待,或要求实行零接待制,即从源头上取消公务接待制度;或要求对公务接待予以立法,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我们认为,公务接待取消不现实,但必须法治化,即将公务接待消费行为提升到法律的高度来规范。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18期218-218,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