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徽派民居”、“江西民居”等说辞,是把事物现象分成不同的类型进行归纳总结的方法,属于认知的习惯。但细琢磨,民居建造之初本没有任何形式风格上的纠结,只是因时、因地、因人的必然结果而已。时过境迂,总结出来的“类型”仅如历史教科书而已。若能抛开“类型”的现象而寻找到本质,古民居蕴含的智慧才能被启用。
出处
《室内设计与装修》
2014年第5期122-125,共4页
Interior Design + Construction
基金
2013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3YGC7600122
2013陕西省教育厅人文社科专项项目2013JK04643
2013陕西省社会科学艺术学项目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