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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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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巴中是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市,去年以来,该市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坚持低标准投保、低门槛起付、分段实施赔付、“一站式”服务、分级联动监管的原则,系统规划设计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将全市347.8万参保居民全部纳入大病保险范围。通过招标确定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对参保居民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按四个档次予以赔付,最低赔付比例为75%,最高赔付比例为97%,综合赔付比例比省、市规定的起付线平均提高了23个百分点。最近,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启动实施2013年度全市17234名大病患者的自付合规医疗费用赔付工作,赔付总额预计将达9000万元以上,成为全省首个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工作的市(州)。
作者 王波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4年第3期50-5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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