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魏晋南北朝时期,随着大一统政治局面的结束和正统儒学的衰微,注重个体自我的存在成为新的核心价值观念,女性也试图从儒家的伦理纲常中挣脱出来,在婚姻家庭中表现出强烈的自我意识。她们大胆表露自己的情感,把握婚恋的自主权,追求婚姻中的平等地位,凭借才智在家庭生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婚姻伦理新特性,与当时君权衰落、玄学盛行、女子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和受教育权利以及少数民族婚姻礼俗的影响有着密切的关系。
出处
《伦理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1-35,共5页
Studies in Ethics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晚明知识女性的社会交往研究"(09CZS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