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佳木斯市与牡丹江市为例,通过建立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指标体系与权重,计算出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指标值,据此来比较两个城市的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得出结论,2001至2010年间,佳木斯市与牡丹江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呈上升趋势,2001年至2006年牡丹江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指数高于佳木斯市,2007至2010年牡丹江市土地利用生态环境效益指数低于佳木斯市。
出处
《黑龙江科技信息》
2014年第5期32-3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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