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调解制度、第三人撤销之诉、公益诉讼、小额诉讼、担保物权的实现等制度,对管辖、立案、保全、诉讼程序、申请再审等相关程序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但由于立法对新制度的规定大多简单笼统,操作性不强,在适用中出现了不同认识。为明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统一裁判尺度,宜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开展相关司法解释工作,以丰富和完善机关制度和内容。
出处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11,共9页
Journal of National Prosecutor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