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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谈书法欣赏的模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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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书法艺术的抽象性、对文字的依附性以及创作中源于创作主体精神、意识、情感的特殊性,使得它成为一门高度弘扬创作主体精神、具有抽象意味的艺术。因而,对书法的艺术特征,对书法艺术的美很难用语言准确地表述出来。唐代著名书法家、书论家孙过庭在《书谱》中指出:“诸家势评,多涉浮华,莫不外状其形,内迷其理。
作者 李沅和
出处 《芒种(下半月)》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223-22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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