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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将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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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12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范围,明确考核评价、督查督办等措施。
出处 《浙江现代农业》 2014年第1期34-3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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