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自制是对传统行政法治理论的继承、发展和创新。立法、司法对行政的外部控制不可或缺,但亦存在先天的制度性局限。挖掘行政自制的空间,激发其内部管束制约的动力,驱动行政组织修炼"内功",建立行政系统内外协同联动的控权机制,对预防和遏制行政权滥用,提高行政合法化水准和服务质量,确保政府公信力与社会安定和谐,均具有积极作用。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3-11,共9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行政自我控制的理论与制度研究"(12AFX00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