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简易程序的适用是公正与效率博弈的结果,是对二种价值的协调与权衡。新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要求检察机关一律指派公诉人出庭。对检察机关而言,是机遇与挑战并存。其既有利于被告人权利的保护,也有利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运用。未来的简易程序公诉人出庭制度改革,需要我们在刑事诉讼程序改革的整体框架下加以思考。
出处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第6期61-66,共6页
Journal of Party School of Nanjing Municipal Committee of CPC
基金
最高人民检察院课题"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审理研究"(GJ2013D05)的阶段性成果。课题组成员:姜孟亚冯翔
刘计划
李训虎
丁海涛
周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