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政府与社会及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商会治理的转型为其中的重要表现。既有的双重管理体制引发一系列摩擦和冲突,不少地方尝试推进调适性的改革试点,最终由一元管理取代双重管理。"政府放权"、"商会自治"及"资源市场化配置"是制度变革的关键性因素。为此,政府应通过对商会活动的"事前预控"向"事后监督"转变、引入商会之间的竞争机制、促进政府与商会相互增权以及引导商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来推动治理转型。
出处
《社会主义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76-85,共10页
Socialism Studi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