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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服务费承担主体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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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社会代理服务费是政府采购社会代理管理的核心,明确和规范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服务费主体对提高政府采购整体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分析政府采购社会代理费承担主体现状,从委托代理角度寻找社会代理服务费主体和政府采购管理的契合点,为规范社会代理费主体提出合理化建议,旨在促进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整体效率提升。
作者 于玲
出处 《天津经济》 2013年第12期49-51,共3页 Tianj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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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4

  • 1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的通知(桂财库[2005]4号)[Z].2005. 被引量:1
  • 2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监察厅.关于实行政府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职能市场化的意见(赣财购[2010]15号)[Z].2010.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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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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