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听证",本意是在诉讼程序中听取起诉方与被告方当事人意见的一类制度,起初仅在司法领域中运用,是被应用于司法审判中的必经程序之一,被称为"司法听证"。随着听证制度的逐步完善且进入立法的领域,20世纪早期,伴随政府行政权力的逐渐增加,听证被大量引到行政领域,行政听证制度逐步成形。听证制度,被当做当今社会行政程序法规核心内容,已经被世界各国广泛采纳和使用。但是,因为不同国家的法律文化传统、行政执法实践各不相同,所以对听证概念的阐述也有所差异。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3年第32期276-277,共2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