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初期,吴虞、陈独秀、胡适、鲁迅、李大钊、傅斯年等新文化运动先驱们都曾批判过代表三纲五常的家族制度,他们发现了“个人”,对“个人”权利的强调成为启蒙的重要内容之一。鲁迅作于1907年的《文化偏至论》中,独异“个人”与“庸众”完全对立,胡适的《易卜生主义》也强调“世上最强有力的人就是那最孤立的个人”,在新思潮影响下的新青年们也的确是这样做的,冲破封建家族束缚、获得人格上的自由成为一时的风潮。
出处
《文艺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1期51-55,共5页
基金
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五四"新文化运动中个人主义话语的流变研究>(2012B69)
东北师范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校内青年基金项目<个人主义话语的流变与中国现代语文教育的发生>(10QN05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