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普遍认为,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是我国关于公益诉讼的立法规定。从概念界定的层面来说,公益诉讼作为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概念,迄今为止,我国实务界和学术界对其概念界定并未达成过共识。目前,学术界对公益诉讼的概念界定存在多种观点诸如经济公益诉讼论、行政公益诉讼论、二元公益诉讼论等,而新民诉法第五十五条采纳的应当是狭义上的公益诉讼论。笔者认为,为了促进我国公益诉讼持续、健康发展,应当从广义上来界定公益诉讼,非法定主体亦能提起广义上的公益诉讼。
出处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78-83,共6页
Journal of Guangxi Administrative Cadre Institut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