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村居型”社区内部存在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三大治理主体,在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以各自利益为结点的网络。本文分析了社区内外不同性质权力主体之间的矛盾冲突以及这些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及如何建构并维持社区内外的各权力主体之间的有效协调与合作,从而实现中国城市基层社会的稳定秩序与和谐。
出处
《中国民政》
2013年第11期14-15,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
基金
作者主持的北京市教委人文社科面上项目《北京市社区公共服务研究》(项目编号SQSM201210772005)研究成果之一.